于锡涛:以改革动能提升司法效能书写枣庄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
明确目标 聚焦重点 补强短板
全力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
取得扎实成效
日照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 高益民
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开展以来,日照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,聚焦“查明事实、实质解纷、定分止争”,专题研究改革事项,明确16项具体任务、10项研究重点,建立中院班子成员包联基层法院制度,全力督导改革任务的落实。与此同时,坚持将更多审判资源向一线、向基层倾斜,通过法官遴选、挂职锻炼等方式,促进一、二审法官业务交流,解决好“有人审”的问题;强化审判业务指导,解决好“如何审”的问题;加强审判监督管理,解决好“规范审”的问题,全力推进基层法院一审准确查明事实、实质化解纠纷,中院二审有效终审、精准定分止争。
全市法院要聚焦具体问题,探索创新工作举措,加大精准提级管辖力度,实现绝大多数事实、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,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、诉讼更加便民、改革更加惠民。
一、聚焦“两端”,在推进纠纷实质化解方面有新作为。一方面,加强前端防治,融汇外部力量,织密多元解纷网络。日照中院争取市委、市政府支持,出台《关于完善“向前一步”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;争取由市委政法委牵头,建立四级标准化社会治理服务中心,做到有场所、有人员、有经费、有设施、有机制,真正实现“接待群众一扇门、化解矛盾一条龙、预测预警一张网、指挥调度一盘棋”。持续参与“无讼”村(社区)创建,加大“万人成讼率”指标通报考核与落后约谈力度,推动实现纠纷下降、信访下降、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。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深耕基层、就地化解矛盾的优势,坚持“三个便于”“三个服务”标准,主动与街道、村(社区)以及纠纷多发领域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,指导自治、引导德治、保障法治,切实实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行”。另一方面,加强末端执行,开展好执行工作“三统一”管理机制改革。探索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,设立执行事务中心,对所有执行实施中的事务性工作进行分解并集约化办理,保障执行实施权廉洁、高效运行;指导基层法院建立执行“110”等快速反应执行机制,专人专班、有报速处,快速出击兑现胜诉权益;加大执行监督指导力度,制定《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局长考核办法》,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月度考核排名;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机制,落实院领导主办执行信访工作机制;大力推进预处罚、预罚款、预拘留、打击拒执等系列制度,强化执行威慑,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。
二、聚焦“两点”,在打造繁简分流“新范本”方面有新作为。一方面,推进简案快审。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、矛盾不上交、一审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价值,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;进一步明确繁简分流标准,扩大简易程序适用,强化审限监督,健全审限跟踪、预警、催办、督办制度,加快审判节奏;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,完善独任制向合议制转换机制,健全独任法官审判权责清单,依托信息化手段,加强对独任制案件裁判情况的全过程公开、全流程监督,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独任法官的咨询、监督作用,确保“独任不放任”。另一方面,推进难案精审。实施“精品审判”工程,严格落实院庭长办理下沉、提级管辖案件要求,完善上诉案件发改反馈机制,建立裁判指引发布机制,探索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刚性约束机制,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,统一裁判标准。全面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,建立涵盖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家事案件等专业化审判团队,推进类案专办,真正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指导一片”的效果。制订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工作规则,发布专业法官会议、审委会会议纪要、裁判指引及参考性案例,形成类案裁判规则,确保繁案审出质量、精出效果。
三、聚焦“两审”,实现绝大多数案件在基层、中级法院公正高效审结。一方面,聚力推动一审服判息诉。一审法官办案必须始终把庭审查明事实、实质化解纠纷放在首位,要建立以一审庭审为中心的事实查明机制,更加注重依职权调查取证,坚持庭审认定原则,限制庭下认定行为,坚决避免机械适用证据规则,推动更好地发现案件事实、提高诉讼效率、维护程序公正。要将裁判文书说理、判后答疑、督促自动履行工作作为一审案件审理的重点,切实提高服判息诉率、民事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,全力防范二审、执行等衍生案件产生。另一方面,聚力推动二审案结事了。试点工作开始后,日照中院一审收案下降大约30%,更要强化二审有效终审意识,做好二审定分止争工作。要认真落实二审独任制要求,细化适用条件、审理方式、程序转换、审判监督等制度机制,提高二审办案效率。要认真落实二审开庭要求,坚持以开庭为常态、不开庭为例外,紧紧围绕上诉理由和新证据展开调查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、质证权和抗辩权,防止诉审分离、回避矛盾。
来源:山东法制报
以改革动能提升司法效能
书写枣庄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
枣庄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 于锡涛
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中央、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,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。中基层人民法院处在改革试点的“末梢”,纠纷化解的“前哨”,司法为民的“一线”,必须提高站位,扭住关键,精准发力,以改革动能提升司法效能,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提高站位:深刻领会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
一是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意蕴。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深化诉讼制度改革,推进案件繁简分流、轻重分离、快慢分道”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让司法更加亲民、诉讼更加便民、改革更加惠民,对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。二是彰显了以科学方法论指导改革发展实践的科学立场。试点坚持系统观念,树牢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通过调整级别管辖标准、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和再审申请制度,让绝大多数事实、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,实现四级法院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能。三是有利于加快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。试点依托提级管辖、再审提审机制,将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深度融入审级监督指导全过程,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制统一、监督指导、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方面的优势,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。
二、扭住关键: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
一是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,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。做实“三进”强基工程,充分释放人民法庭作用,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当地。选优配强专业性行业性特邀调解队伍,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,推进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。做实智慧诉服工程,拓宽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,强化“一窗通办”“肩并肩”帮办代办服务,提升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水平。
二是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案件办理质效。持续完善民事、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机制,确保简案快办、出效果,繁案高质、出精品。完善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,强化类案专办与指导,推动“审理一案、指导一片”。明确一审将查明事实放在首位,切实提高服判息诉率;二审下足“绣花”功夫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、质证权和抗辩权。中院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,定期开展发改案件专项分析,健全沟通反馈机制,全面提升办案质效。
三是深化审判执行监督管理机制。强化审判权、执行权运行制约监督,结合“四类案件”监管机制,配套完善试点“特殊类型案件”的发现识别、内部甄选、报请提级工作机制。强化执行“三统一”机制,用好“交叉执行”“提级执行”等措施,协同解决执行重、难点案件。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、审委会作用,建立健全跨专业研究机制。加大专委以上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力度,坚持院庭长办理提审案件,切实做到“提审一案、解决一类问题”。
四是坚持科技赋能改革试点。推进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5G等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,完善系统互嵌互融,提升案件收转、处理效率。用好用足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》等制度成果,畅通法院之间、不同审判阶段的在线诉讼机制,提升办案效能。用好四大公开平台,纵深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,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。
五是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。健全完善全方位便民立案机制,做好风险防控,杜绝“案件入口”违纪违法问题。提升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能力,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,把裁判理由讲清楚、说明白,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,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三、精准发力: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建立联动机制,做好对下指导和对上请示反馈,及时向党委报告改革事项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“案例化三述”活动,激发全市法院投身试点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二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。优化法官员额层级配置,向基层、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方倾斜。实施“精兵强院”战略,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,健全人员内部交流、多岗锻炼。完善司法人员权益保障激励机制,优化绩效考核制度,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。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。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,落实“一岗双责双报告”制度,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,用好审务督察、案件评查、举报倒查等手段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。
来源:山东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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